我才發現一個人的記憶力是相對而言的。我相對于他(她)記性好,卻相對于另一個他(她)記性變差。
就如我記得許許多多與他的回憶,卻不記得與另一個他的一點一滴那樣,是前者比後者重要?我想是這樣的,是用不用心的緣故。即使現在都成回憶,我興許仍能滔滔不絕侃侃而談那些他贈予的片斷,而儅另一個他如我般隨口拈來幾段與我的小經歷,卻不能被記起,被提醒著還一臉茫然地對那些零碎感到詫異。就是如此不公平。而使我覺得可笑的是,我一直多麽自信滿滿地以爲我是個好記性的人,現在才恍然大悟並非如此。我並不記得我曾與你訴説過那些困惑,也不記得與你分享過那些感受,甚至我還遺忘了那些感受。都被你記起了,再回過頭來告訴我。告訴我你知道這些所有,我卻始終記不起你的參與。多麽可惜!
更是,多麽后知后覺的一個發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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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comment:
唔記得嘢
有時都係一件好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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